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扎实开展“两学一做”活动,在全院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领示范作用,传播正能量,弘扬主旋律,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经研究,在今年“七一”集中表彰一批“先进党支部”、 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。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1、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: 6个党支部(包括离退休党支部)。
2、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: 现任医院党务部门负责人、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正式党员。
3、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: 凡组织关系已经转入医院党组织的正式党员。
二、名额分配
1、先进党支部: 2个。
2、优秀党务工作者: 3名。每个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各推选3名候选人,其中党支部书记1名。
3、优秀共产党员: 12名;每个党支部各推选2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
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积极落实医院党委各项部署,组织活动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成效。支部班子成员分工明确,团结协作,勤政廉洁,乐于奉献,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,工作能力强,“一岗双责”落实到位,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。严格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积极做好服务党员工作,党建工作制度健全,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正常,工作运转有序。党支部工作成绩显著,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,先锋模范作用突出。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广大党员及群众的认可,无明显不良反映。
2、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
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,争做合格党员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履行党员义务,严肃党的政治生活,严明党的政治规矩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;自觉坚定共产党员理想信念,践行党的宗旨,积极参加院党委和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,深入基层服务群众,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。立足岗位,勤奋敬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带头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埋头苦干、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,勇于担当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,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敢于同不良风气、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,先锋模范作用突出。
3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
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各项条件,并具备下列条件:
(1)认真学习党章党规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刻苦钻研科学、文化和业务知识,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。
(2)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扎实的党建业务知识,热爱党务工作、精通党务工作,群众基础好,组织协调能力强,能从实际出发,认真负责地开展党的工作,积极思考和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路子。
(3)勤奋敬业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,密切联系实际,认真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,工作成效显著。
(4)服务意识和全局观念强,党性原则强,作风正派,不计名利,廉洁奉公,密切联系群众,团结同志,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,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四、评选程序
1、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选,党委决定的方式进行。
2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分别评选推荐3名候选人,然后在支部书记会议中对所有推荐的候选